关于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1-12-14点击数:2390次作者:tzybb

公告

各位市民朋友:

根据《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浙医保发【2021】60号)精神,现就新增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制定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收费标准。国医大师、全国名中医、省国医名师、省级名中医门诊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  300元、200 元、100 元、50 元,主任中医师、副主任中医师、其他中医师普通门诊中医辨证论治收费标准分别为20元、15 元、10 元。中医门诊辨证论治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

二、完善中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删除国家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项目编码11020000201 )、省级名老中医门诊诊查费(项目编码   11020000202)项目及价格; 中医门诊诊查费、专家门诊诊查费(中医副高)、专家门诊诊查费(中医正 高 ) 项 目 及 价 格 , 分 别 按 门 诊 诊 查 费 (项目 编 码 11020000101)、专家门诊诊查费(项目编码11020000104和11020000105)相应项目价格执行。

如有疑问,请咨询本院医保办86590069。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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