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肿瘤医院双向转诊制度

时间:2020-05-25点击数:2217次作者:超级管理员

为加强与基层卫生服务机构及上级医院的医疗技术协作与业务交流,合理利用卫生资源,实现大病在医院、小病在社区的工作目标,为患者提供安全、有效、便捷、经济的医疗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服务规范、运转有效的双向转诊网络。

二、双向转诊原则

1、患者自愿的原则:从维护患者利益出发,充分尊重患者的选择权,切实当好患者的“参谋”。

2、分级诊治的原则:小病、常见病在基层、社区,危急重症在三级医院。

3、就近转诊的原则:根据患者病情和和医疗机构服务可及性,就近转诊患者,做到方便、快捷。

4、针对性和有效性原则:根据患者的病情有选择地将患者转诊至专科、专病特色明显的医疗机构,提高患者诊治的有效性。

5、无缝式管理的原则:建立有效、严密、实用、畅通的上下转诊渠道,为患者提供整体性、持续性的医疗服务。

三、双向转诊临床标准

1.上转标准

(1)本院临床各科急危重症,难以实施有效救治的病例。

(2)不能确诊的疑难复杂病例。

(3)重大伤亡事件中,处置能力受限的病例。

(4)疾病诊治超出本机构核准诊疗登记科目的病例。

(5)需要到上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检查,明确诊断的病例。

(6)其他因技术、设备条件限制不能处置的病例。

2.下转标准

(1)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病例。

(2)诊断明确,不需特殊治疗的病例。

(3)各种恶性肿瘤患者的晚期非手术治疗和临终关怀。

(4)需要长期治疗的慢性病病例。

(5)老年护理病例。

(6)自愿要求转回基层医疗机构者。

四、双向转诊管理规范

1、双向转诊由门诊部设专人协调负责,并做好患者的信息登记与统计。

2、医院对上转来的患者实行优先就诊、检查、交费、取药及优先安排住院。

3、实行资源共享,对上转来的患者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诊断、合理治疗,不作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患者转诊期间,转诊医生和患者保持联系,以便开展连续性的照顾与服务。

5、严格遵循双向转诊临床标准合理转诊患者。

6、对于病情较重患者转诊必要时派医护人员护送,以确保患者途中安全。

7、为转诊患者在就诊流程上提供一定的方便,开通绿色通道,由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后,开具住院证办理住院手续。对转入的急诊患者,由急诊科接诊后,与住院部科室联系。

8、治疗结束后下转时须对协作医院提供住院治疗情况和下一步的治疗计划。

9、不定期评价双向转诊是否得到有效实施,转诊程序是否流畅,协作医院双方医务人员应不定期沟通,不断总结经验,建立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