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临床试验承接意向咨询及立项流程须知

时间:2024-01-29点击数:247次作者:临床试验用户

注册临床试验承接意向咨询及立项流程须知


临床试验立项为意向咨询、机构初审、主任复审三个环节。

 

1. 意向咨询(个工作日):意向咨询请联系GCP中心主任陈蕴剑,联系电话0576-86590106或13676668533,邮箱tzszlyygcp@163.com地址:台州市肿瘤医院7号楼202办公室

2. 机构初审(个工作日):意向咨询后如同意立项,提出立项申请,按照《临床试验立项审查文件目录》(一式一份)准备立项资料,纸质版立项资料递交至GCP中心资料递交时间为工作日8:00-11:30,1400-16:30,联系人:机构秘书罗慧老师,联系方式:0576-86590106,地点:台州市肿瘤医院7号楼202办公室 

纸质版资料准备要求见下方的“立项资料递交基本要求及常见问题说明”。

初审回复意见将会以邮件形式回复,对初审意见有疑问请按照回复邮件要求电话咨询。

3. 主任复审(个工作日):初审通过后,将纸质版资料递交到主任处复审。纸质版资料经主任复审通过后出具临床试验立项审查情况及结果,结果“同意”或其相近意见时再联系伦理委员会准备初始审查事宜。

 

立项资料递交基本要求及常见问题说明

我院临床试验机构要求所有新项目,严格按照GCP及我院SOP相关规定执行,否则暂停相关研究工作。 

1. 立项需提交的资料详见医院官网-临床试验-下载专区医院OA内网-文档管理-GCP中心

2. 立项材料装订要求:黑色文件夹、硬壳、两孔,所有资料左侧打两孔。资料顺序应与相应目录一致,每一份资料都加盖封面章和骑缝章。每类材料间用带有数字标示的隔页纸隔开

3. 请如实将已递交的材料在《临床试验立项审查文件目录》。不要更改/删除审查文件目录,如有未递交的材料,如实在该序号除处留空

4. 需要递交所有研究药物的说明书和标签,不能仅递交未上市的试验药物的标签,标签内容要包括方案号和“仅供临床试验用”字样。

5. 临床试验委托书包括申办方对CRO公司(如适用)、申办方对中心实验室(还要提供中心实验室营业执照及开展的相关项目检测的资质证书)和申办方对本院PI的委托书。

其中申办方对CRO委托书需要加盖申办方红章,其余材料可以加盖CRO公章。

6. CRA委托书内容需包括CRA联系电话和邮箱信息,并附本人简历、GCP培训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7. 申办方需提交立项资料一致性声明。